國務院機構改革落地,事關礦業的國土部、環保部、安監總局全部撤掉(附全文)
組建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
3月13日上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了國務委員王勇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根據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具體方案,中國將組建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方案提出,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職責,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整合,組建自然資源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王勇表示,組建自然資源部,是為了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著力解決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間規劃重疊等問題,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自然資源部的主要職責是,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測繪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等。
組建應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安監總局
方案提出,組建應急管理部。王勇說,我國是災害多發頻發的國家,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整合優化應急力量和資源,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方案提出,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務院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民政部的救災職責,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的草原防火、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中國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其主要職責是,組織編制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建立災情報告系統并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并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
王勇說,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后,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并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干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斗力。
王勇指出,需要說明的是,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一般性災害由地方各級政府負責,應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統一響應支援;發生特別重大災害時,應急管理部作為指揮部,協助中央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應急處置工作,保證政令暢通、指揮有效。應急管理部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系,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方案還稱,考慮到中國地震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防災救災聯系緊密,劃由應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組建生態環境部,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方案提出,將環境保護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國土資源部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水利部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農業部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環境保護職責,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南水北調工程項目區環境保護職責整合,組建生態環境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生態環境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
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和標準,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和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組織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查等。
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九張圖讀懂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