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成本34.87元每噸!僅政策補償需1.8億元——余姚14.34億元出讓4113萬噸石料礦采礦權
近日,浙江余姚市黃家埠鎮高橋村小岙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采礦權在浙江省礦業權交易平臺公開出讓。最終寧波交通工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總價12.54億元競得(不含政策處理費),每噸石料約30.5元。這是余姚市成功出讓的最大一宗石料礦采礦權。加上政策處理補償費用18011.2722萬元,總費用共計14.34億元,本次石料礦采礦權成本高達34.87元每噸。
據中砂協了解,該礦位于黃家埠鎮高橋村、回龍村和臨山鎮臨南村,礦區面積0.66平方公里,保有資源儲量4113萬噸,礦山設計開采規模每年412萬噸,服務年限10年。該礦實施開采后,能有效緩解余姚市建設用石料資源緊張的局面,為余姚市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源保障。
礦業權出讓收益
采礦權出讓收益分三期繳納,具體如下:第一期自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出讓收益總額的40%;第二期自首期繳款日起一年內繳納出讓收益總額的30%;第三期自首期繳款日起兩年內繳納出讓收益總額的30%。出讓收益繳入余姚市財政專戶,并按規定比例分成上劃。
政策處理費用
由余姚市黃家埠鎮人民政府牽頭,與礦區范圍涉及的黃家埠鎮回龍村、高橋村及臨山鎮臨南村簽訂涉礦補償協議。經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批復同意(余政辦函〔2018〕58號),政策處理補償費用共計18011.2722萬元(其中:高橋村補償1317.834萬元;回龍村補償5624.251萬元;臨南村補償1164.175萬元;村莊搬遷安置、進礦道路和魚塘等9905.0122萬元),采礦權競得人需按進場施工保障協議的約定,在簽訂協議之日起1個月內一次性支付該筆費用。余姚市黃家埠鎮人民政府、臨山鎮人民政府、競得人的權利、義務具體按照《采礦權競得人進場施工保障協議書》執行。涉及礦山開采所需要的水、電、道路、加工堆放場地等事宜,由采礦權人根據需要與當地政府協商解決,相關費用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承擔。
為減少礦山開采、石料運輸對礦區周邊群眾的生活影響,礦山作業時間限定在6:00至20:00。
本采礦權終止后,采礦權人應自行拆除礦區資產,無補償。采礦權有效期未滿,若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關閉礦山的,按照“誰主張,誰補償”的原則進行補償。
余姚市在該礦出讓規劃論證的時候,首次引入礦地融合理念,也就是礦山開采完畢后的礦地作為一個單獨的課題,做了一個綜合利用的規劃方案,按照開采后礦山“環境修復、地盡其用”的目標,到時候可利用礦地面積約850畝。
近年來,余姚市積極推進礦產資源結構轉型升級,石料礦山平均開采規模從10年前的每年33.7萬噸提高到現在的每年526萬噸,大型礦山比例從4.35%增加到40%,規?;潭让黠@提升。同時,注重礦山粉塵、污水以及生態修復等環境的保護工作,實行粉塵隨時收集、污水經過沉淀清潔后循環利用,邊坡邊開采邊復綠。礦山“小、散、亂、差”的現象得到全面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