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程序:
(1)資格要求
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部門的批準,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3)駕駛前檢查,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檢查剎車制動液是否有泄露。
二、駕駛規定
(1)叉車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作業。
(2) 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3)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 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功時應間隔5分鐘在重新啟動。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5) 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6) 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確保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
(7)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或高速轉彎。
(8)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超速行車, 以保證安全。
(9)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10)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1)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2)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3)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4)嚴禁超載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