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四、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位置,拉好手剎車。
五、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部門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六、點檢與清潔
叉車點檢為周期為每月四次(1次/周),每周清潔叉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