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洛陽地面以下的自然土壤,十分深厚,不但分有明顯的層次,而且每層的結構、密度、顏色、厚度都不相同。一般厚幾十厘米到1、2米,甚至更厚;沙土、黏土等土質不同,顏色也不同。粗分有白、黃、紅、暗紅、黑等色。建造一座洞室墓,要在地面開一個長方形的口,向下挖掘數米深,橫向掏窯洞。殯埋后,封堵墓門,將挖上來的散亂地堆于地面的自然土,填入墓道,層層打夯。自然土經過開挖和回填二次翻攪,打亂原有層次、顏色界限,變成了揉合多種土層的花土(五花土、大花土),即使花土的年代久遠,也不能化合。一般墓道的填土雖然經過夯打,但是其結構也不如自然土緊密堅硬。沒有填完剩下的土,遺留散落于墓道周圍,形成撲騰土,它與墓道花土相同,但厚度不大。探到撲騰土,便可追尋墓道。所以經過鉆探辨認,便可以確定原來開挖墓道、墓室的范圍和深度。至于墓的時代,則主要是依靠墓葬的形狀,墓室棺底的顏色、包含物,墓內隨葬品等情況綜合判斷。一般而言,洛陽地區的土有三個特點,凡遇鹵花、白花、紅花土,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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