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安全帶使用期一般為3~5年,發現異常應提前報廢。
2、安全帶的腰帶和帶、繩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材質應有
耐磨性卡環(鉤)應具有裝置。帶、繩使用長度在3米以上的應加緩沖器。
3、使用安全帶前應進行外觀檢驗
(1)組件完整、無短缺、無傷殘破損;(2)繩索、編帶無脆裂、斷股或扭結:
(3)金屬配件無裂紋、焊接無缺陷、無嚴重銹蝕:
(4)掛鉤的鉤舌咬口平整不錯位,裝置完整可靠(5)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
4、安全帶應系在牢固的物體上,禁止系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
上。不得系在棱角鋒利處。安全帶要高掛和平行拴掛,嚴禁低掛高用。
5、在桿塔上工作時,應將安全帶后備保護繩系在安全牢固的構件
上(帶電作業視其具體任務決定是否系后備安全繩),不得失去后備保護。
6、安全帶繩長通常是下料長度,因繩頭是人工編花處理,有略微
誤差不可避免,請各位買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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