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十三五”引領建筑垃圾資源化
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
在“推動新型城市建設”中提出“堅持適用、經濟、綠色、美觀方針,提升規劃水平,增強城市規劃的科學性和權威性,促進多規合一,全面開展城市設計,加快建設綠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內在品質。加強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基本建立建筑垃圾、餐廚廢棄物、園林廢棄物等回收和再生利用體系,建設循環型城市。
國務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2016年5月,國務院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土十條”),從十方面入手,就今后一段時期全面開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復,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作出具體部署和要求。
“土十條”中特別強調了要對建筑垃圾進行資源化處置,同時開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發揮建筑垃圾資源化在減少生活污染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筑垃圾任意填埋不僅占用大量土地,其中含有的有害物質更會污染土壤。“土十條”的印發將規范未來建筑垃圾處置,大力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進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
在“加快轉型”中,提出“提升水泥制品。加快發展專用水泥、砂石骨料、混凝土摻合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積極利用尾礦廢石、建筑垃圾等固廢替代自然資源,發展機制砂石、混凝土摻合料、砌塊墻材、低碳水泥等產品。”
工信部《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
在“加強資源綜合利用,持續推動循環發展”中提出:“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加快建立循環型工業體系,促進企業、園區、行業、區域間鏈接共生和協同利用,大幅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探索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區域協同發展新模式,發揮各地優勢,推動區域資源綜合利用協同發展,實施京津冀地區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協同發展行動計劃,建立若干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跨省界協同發展示范區。加快推動再生資源高效利用及產業規范發展。圍繞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紙、廢橡膠、廢塑料、廢油、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汽車、廢舊紡織品、廢舊動力電池、建筑廢棄物等主要再生資源,加快先進適用回收利用技術和裝備推廣應用。建設一批再生資源產業集聚區,推進再生資源跨區域協同利用,構建區域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
工信部等四部委發布《綠色制造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
在“資源循環利用綠色發展示范應用”中,專門設有專欄“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升級”,提出“再生資源產業專項。重點開展廢舊材料、廢舊機電產品等資源化利用,實施廢鋼加工配送系統,廢有色金屬、稀貴金屬清潔分質高值化利用,廢塑料自動分選及高值利用,廢舊瓶片制高檔纖維,廢油除雜重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整體拆解與多組分資源化利用,報廢汽車、船舶、工業設備綠色智能精細拆解與高效分選回收,建筑垃圾生產再生骨料等技術改造升級。到2020年,主要再生資源利用率達到75%。”
工信部發布《建材工業發展規劃(2016~2020)》
《規劃》提出“在保證產品質量和生態安全的前提下,在水泥、混凝土、墻體材料和機制砂石等產品中提高消納產業廢棄物能力,逐步增加可消納固廢的品種。基于建筑廢棄物生產綠色建材。”
國家發展改革委《循環發展引領計劃》(征求意見稿)
2016年8月,《循環發展引領計劃》(征求意見稿)公布。提出“加快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發布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及資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開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試點省建設工作。完善建筑垃圾回收網絡,加強分類回收和分選。探索建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技術模式和商業模式。繼續推進利用建筑垃圾生產粗細骨料和再生填料,規模化運用于路基填充、路面底基層等建設。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技術裝備水平,將建筑垃圾生產的建材產品納入新型墻材推廣目錄。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要求列入綠色建筑、生態建筑評價體系。”
《建材工業“十三五”發展指導意見》
在“建材節能環保新興產業發展重點”中提出“進一步提升并推廣多通道分室燃燒器及全氧燃燒、富氧燃燒技術裝備并實現產業化。重點開發與推廣處置城市垃圾、建筑垃圾、污泥,有毒、有害物體的技術裝備并實現產業化。”
住建部印發《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十三五”規劃綱要》
在“加強城市垃圾綜合治理”中提出,“對現有建筑垃圾處理設施開展摸底和安全隱患排查,建立檔案,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市餐廚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體系。”
環保部、住建部聯合印發《全國城市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2015~2020)》
《規劃》“加強城市固體廢物處理利用和環境風險防控”指出,“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完善收運系統,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的銜接。推廣廢舊商品回收利用、焚燒發電、生物處理等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方式。統籌餐廚垃圾、園林垃圾等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加快推進建筑垃圾回收和資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