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企業可依法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甘肅13部門聯合發布行業“政策紅利”!
2023年1月28日,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甘肅省發改委等13部門發布《關于印發<甘肅省高質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方案》要求,到 2025 年底,全省大中型礦山數量占比由 14.15%提高到 25%以上。高質量推進綠色礦山和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新建、改擴建礦山全面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加快生產礦山升級改造,建成金昌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積極創建夏河、合作、西和、徽縣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

《方案》還要求,全面推進新建(改擴建)礦山綠色礦山建設。加強新立采礦權出讓合同管理,將綠色礦山建設要求納入采礦權出讓公告和采礦權出讓合同中,明確并細化綠色礦山建設要求、時間節點及違約責任。新建(改擴建)礦山要嚴格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將綠色礦山建設內容納入到“三合一”方案(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中,統一編制、統一審查、統一實施。礦山正常運營后一年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評估與核查入庫。
生產礦山要加快升級改造,原出讓合同中沒有明確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和違約責任的,鼓勵與采礦權人簽訂補充合同進行明確;剩余可采儲量年限不足三年的生產礦山,著重做好閉坑前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確保生態修復到位。已完成綠色礦山建設的礦山企業,可向當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核查。市州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委托第三方對提交核查申請的礦山開展現場核查評估,符合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的,上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綠色礦山管理辦法完成遴選入庫工作,納入綠色礦山名錄庫,通過省自然資源網和“信用中國(甘肅)”向社會公開。
《方案》指出,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強研發和技改投入,企業年均研發及技改投入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 1.5%,加強礦產資源探、采、選、冶、綜合利用和礦產品深加工等方面的關鍵技術研究,符合條件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依法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方案》指出,甘肅省自然資源廳會同有關單位,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不定期對納入綠色礦山名錄的礦山進行抽查。對抽查不符合標準的,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對抽查發現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或整改不徹底的,從名錄庫中移出,同時在省自然資源網和“信用中國(甘肅)”通報,并按相關程序追究違法違規企業的相關法律責任。
《方案》強調,完善監督管理體系。修訂完善《甘肅省綠色礦山建設管理辦法》,細化綠色礦山建設條件、遴選程序和監督管理辦法。制定《甘肅省綠色礦山第三方評估管理辦法》,規范第三方對綠色礦山建設成效的評估內容和評估行為,加強對第三方的監督管理。完善“甘肅省綠色礦山名錄庫”,建立綠色礦山名錄“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將綠色礦山信息納入企業征信系統,作為銀行辦理信貸業務和其他金融機構服務的重要參考。













來源:甘肅省自然資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