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7部門發文,重點開采砂石,保障重點項目骨料需求
據中國砂石協會獲悉,云南省為聚焦國家重大需求和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求,提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障能源資源安全,推動礦業綠色、高質量發展。云南省自然資源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云南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
? 要促進砂石產業有序發展。優化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開采規劃布局,保障一定區域內城鄉建設、交通、水利等重點項目砂石資源需求。鼓勵通過市場手段,引導砂石土類礦山企業做大做強,支持建設大型砂石生產基地。
? 加大建材等非金屬礦產供應。以開采建筑用石材等非金屬礦產為重點,引導規模開采、綠色開采,推進資源集約化、規模化開發。
? 穩步推進“凈礦”出讓。對砂石土等直接出讓的采礦權試點“凈礦”出讓,采礦權“凈礦”出讓前要建立出讓項目庫,確保出讓項目符合管控要求和產業政策,落實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相關要求,為礦業權人開展開采工作提供便利。

《規劃》涉及砂石相關方面內容如下: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探礦權2970個,采礦權7119個。全省大中型礦山比例由2015年的4%提高到12%,礦山規模結構不斷優化,礦業集約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全省共有25個礦山被自然資源部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云南昆明、個舊2個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穩步推進,全省礦業綠色發展格局初步形成。
“十三五”期間,全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生態修復投入資金29億余元,其中,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投入資金15億余元。實施了滇池東岸關停礦區、開遠小龍潭煤礦等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示范工程,東川、個舊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滇池流域及西山重點保護區域“五采區”生態修復、長江經濟帶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等多個重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修復受損的地形地貌,消除地質災害隱患,改善了礦區生態環境。
“十四五”時期是推動云南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打基礎的關鍵五年,也是努力在建設我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上不斷取得新進展的時期。未來五年,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地質找礦由以傳統固體礦產為主向清潔能源、戰略性礦產和重要非金屬礦產轉變。勘查方式由傳統地質勘查向綠色勘查轉變。
發展綠色礦業是貫徹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是筑牢西南生態安全屏障的現實需要,是礦業經濟高質量轉型發展的必由之路。需有效解決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礦產資源規劃、保護、勘查與開發利用全過程,引領和帶動傳統礦業轉型升級,提升礦業發展質量和效益。
一、優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1、加強重點流域礦產資源開發管控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落實流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要求。重點處理好金沙江流域及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以不破壞生態環境為前提,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布局,嚴格管控采礦活動,統籌流域生態保護治理與礦業高質量綠色發展。健全完善九大高原湖泊保護區內礦業權退出機制,持續推進礦區生態保護修復。
2、建設能源資源基地嚴格執行相關產業政策和礦山生產建設規模標準,規范區內礦業開發秩序,加大對無證開采、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格督促礦山企業履行礦區生態保護修復義務。持續開展礦山深部及外圍接替資源勘查,延長礦山服務年限。鼓勵通過市場手段,采取資源整合等方式,推進資源規模開發,增強礦產資源保障能力。
3、布局國家規劃礦區優先保障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嚴格落實礦山最低開采規模等相關要求,原則上區內新建礦山設計規模應達到中型以上。加大區內重點礦山深部及外圍找礦力度,增加資源量,實現找礦突破,形成保障國家礦產資源安全供給的接續區。
二、增強礦產資源保障能力利用中央和省地質勘查基金等財政資金開展礦產調查及地下水資源評價等工作,總結成礦規律,圈定找礦靶區,提交新發現礦產地,評價資源潛力,摸清資源本底。以戰略性礦產為主攻礦種,兼顧省內優勢及重要礦產,開展礦產資源調查評價。
三、引導和拉動商業性礦產勘查全面實施礦業權競爭性出讓,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嚴格控制探礦權協議出讓,探礦權投放須做到規劃控制,有序投放。建立完善地質找礦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社會資金在礦產勘查中的主體地位,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礦產資源勘查。
四、摸清礦產資源家底綜合運用多元信息圈定找礦遠景區和找礦靶區,科學評價礦產資源潛力。圍繞國家戰略性礦產,實施全省新一輪找礦行動,健全完善礦產資源儲量動態更新機制,做好礦產資源國情調查,摸清礦產資源家底。
五、加強非煤礦山管控提高礦山準入門檻,嚴格執行非煤礦山最低開采規模和服務年限標準,切實提高非煤礦山開采規模,嚴防邊關閉邊低水平重復建設。逐步優化非煤礦山布局,提升非煤礦山資源保障能力。綜合考慮礦產資源潛力、市場供求狀況、資源保障程度、采礦權設置等因素,合理確定年度開采總量。到2025年,在鞏固和深化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全省非煤礦山總量控制、動態管理、依法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六、促進砂石產業有序發展統籌考慮資源稟賦、市場需求、交通物流等因素,優化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開采規劃布局,劃定集中開采區,引導集中開采、規模開采、綠色開采,保障一定區域內城鄉建設、交通、水利等重點項目砂石資源需求。鼓勵通過市場手段,引導砂石土類礦山企業做大做強,支持建設大型砂石生產基地。探索研究云南省第三類礦產劃分標準及類別。
七、加強重要非金屬礦產開發利用以開采天然裝飾石材、建筑用石材、水泥灰巖、冶金輔助原料和化工輔助原料等非金屬礦產為重點,引導規模開采、綠色開采,推進資源集約化、規模化開發。
八、確定重點開采區劃定重點開采區,進一步規范區內礦業開發秩序,嚴格執行新建礦山的最低開采規模,統籌安排好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引領全省礦產資源規模開采、高效利用和綠色開發,提高重要礦產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
九、穩步推進“凈礦”出讓按照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對砂石土等直接出讓的采礦權試點“凈礦”出讓,開展必要的聯合踏勘,做好與用地用林用草等審批事項的銜接。采礦權“凈礦”出讓前要建立出讓項目庫,確保出讓項目符合管控要求和產業政策,落實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相關要求,為礦業權人開展開采工作提供便利。
十、實施礦產資源差別化管理
實施礦種差別化、區域差別化管理。對緊缺礦產,實施鼓勵性勘查開發政策。對優勢礦產,合理調控開發利用總量。對產能過剩類礦產,嚴格控制新增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妥善處置各類保護區內的礦業權。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原則上禁止不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對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永久基本農田內戰略性礦產礦業權實施差別化管理。
十一、調整礦山規模結構按照礦山開采規模與礦區(床)儲量規模相適應的原則,嚴禁“大礦小開”“一礦多開”。通過市場等手段,調整礦山規模結構,提高大中型礦山比例。
十二、 推進礦產資源高效利用通過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大力推廣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適用技術,推進礦產資源高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回收利用水平,加強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到2025年,全省礦山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進一步提高。
十三、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制定云南省有色金屬、黃金、化工、水泥等行業的省級綠色礦山評價指標,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綠色礦山評價體系,分類有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新建礦山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生產礦山加快改造升級,逐步達標。繼續推進云南昆明、個舊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走出一條資源節約、環境友好、高效利用、礦地和諧的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