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升級河砂管理——將修訂《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
由湖南省水利廳針對河道采砂管理新形勢新要求提出的《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修訂完善意見,于11月13日下午在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上經研究討論被原則同意。
湖南省在近年來持續開展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及規范化管理,相繼出臺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措施,進一步規范湖南省河道采砂秩序,取得了積極成效。
2017年以來,針對河道采砂管理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湖南省水利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湖南省關于加強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廣泛開展調查研究,會同司法、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部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提出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修訂完善意見(以下稱《意見》)。
《意見》對多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著力強化河道采砂采、運、銷監管閉環管理。
進一步明確省市縣三級和有關部門河道采砂管理職責;
提出了加強聯合執法、常態化巡查督查、建立完善跨區域、跨水域的執法協作機制的具體要求;
提出了采(運)砂船只清理整治、集中停靠及砂石碼頭、砂石集散中心規范化管理的要求;
明確了進一步強化河道管理責任追究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