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十八部門聯合發文支持尾礦廢石生產機制砂石和再生骨料利用——《“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印發
近日,國家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8個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其中涉及建筑固廢的頂層設計、大宗工業固廢物提取利用、建筑固廢綜合利用、政策資金保障、綠色礦山建設占比等內容,《方案》都做出了明確的指示。隨著《方案》的落實,建筑固廢綜合利用、尾礦廢石制備機制砂骨料等領域進入國家“無廢城市”建設方案,對砂石行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相關領域的砂石企業將大有可為!

科學編制實施方案,強化頂層設計引領。將“無廢城市”建設目標任務納入城市或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關專項規劃。將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資源、工業固體廢物、農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等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及無害化處置設施納入環境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范圍,保障設施用地和資金投入
加快工業綠色低碳發展,降低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壓力。以“三線一單”為抓手,嚴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推行產品綠色設計,構建綠色供應鏈,實現源頭減量。結合工業領域減污降碳要求,加快探索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工業固體廢物減量化路徑,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全面推進綠色礦山、“無廢”礦區建設,推廣尾礦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環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減少尾礦庫貯存量。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在提取有價組分、生產建材、筑路、生態修復、土壤治理等領域的規?;谩?/span>
加強全過程管理,推進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筑,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材,推動建筑材料循環利用。落實建設單位建筑垃圾減量化的主體責任,將建筑垃圾減量化措施費用納入工程概算。各地制定完善施工現場建筑垃圾分類、收集、統計、處置和再生利用等相關標準。鼓勵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應用。推動在土方平衡、林業用土、環境治理、燒結制品及回填等領域大量利用經處理后的建筑垃圾。開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對堆放量較大、較集中的堆放點,經治理、評估后達到安全穩定要求,進行生態修復。
加強政策資金保障。相關城市研究完善政策體系,結合財力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區域固體廢物集中處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充分吸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
強化科技支撐。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進行產學研合作,加大科技投入,加強人才培育,引導和組織科技人員服務企業、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國家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平臺作用,推動固體廢物利用處置技術成果共享與轉化。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
綠色礦山建成率
指標解釋:指城市新建、在產礦山中完成綠色礦山建設的礦山數量占比。綠色礦山指納入全國、省級綠色礦山名錄的礦山。該指標用于促進降低礦產資源開采過程固體廢物產生量和環境影響,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加快礦業轉型與綠色發展。
計算方法:綠色礦山建成率(%)=完成綠色礦山建設的礦山數量÷礦山總數量x100%。數據來源:市自然資源局。
建筑垃圾化利用率
指標解釋:指該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量占建筑垃圾產生量的比值。根據《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CJJ/T 134-2019)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包括土類建筑垃圾用作制磚和道路工程等用原料,廢舊混凝土、碎磚瓦等作為再生建材用原料,廢瀝青作為再生瀝青原料,廢金屬、木材、塑料、紙張、玻璃、橡膠等作為原料直接或再生利用。該指標用于促進建筑用垃圾資源化利用,減少資源、能源和其他建筑材料的開采和 生產過程產生的碳排放。
計算方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量:建筑垃圾產生量(估算)x100%。
生態環境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統計局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郵政局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環固體〔2021〕114號
關于印發《“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局、城管委、城管局、綠化市容局)、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局、委)、商務主管部門、文化和旅游廳(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廳、委)、統計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郵政局、供銷合作社;中國人民銀行上??偛浚鞣中?、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各銀保監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我們制定了《“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生態環境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游部
衛生健康委 人民銀行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統計局 國管局
銀保監會 郵政局 全國供銷總社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1年12月15日印發
附:《“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附件:“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2021年版)














來源:生態?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