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7年,PPP政策文件匯總及亮點提要
如此熱火朝天的“PPP”是什么?都講了什么?看看這些政策也許你會明白。
PPP總動員
? 財金〔2014〕76號
2014年9月23日財政部《關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有關問題的通知》,被稱之為我國PPP模式的總動員。
? 發改投資〔2014〕2724號
2014年12月2日,國家發改委《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并隨文下發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通用合同指南》。
2014年
? 財金〔2014〕113號: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2014-11-29),以規范項目識別、準備、采購、執行、移交各環節操作流程;
? 財金〔2014〕112號:財政部《關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2014-11-30),并發布了第一批30個PPP示范項目名單;
? 財金〔2014〕156號:財政部《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12-30),制定下發《PPP項目合同指南(試行)》,加強對PPP合同的起草、談判、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直至失效的全過程管理。
2015年
? 1月19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了關于《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財政部也公布了《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發布了PPP項目合同指南。
? 3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開發銀行發布《關于推進開發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的通知》,對社會資本開出了更優厚的條件,其中包括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貸款利率可適當優惠等。
? 4月25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部、住建部、水利部、中國人民銀行等聯合印發了《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將“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政府與社會資本的協商合作”作為特許經營實施的四項原則之一。并強調“行政區劃的調整、政府的換屆、部門調整和負責人的變更都不得影響特許經營協議的履行”。
? 5月5日,國務院轉發了文化部、財政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等《關于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要求努力營造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良好環境,積極有序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并下發了《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性目錄》,成為公共文化服務領域推進PPP模式的首個指導性文件。
? 6月25日,財政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示范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加快推進PPP項目的實施和政策保障機制,并安排上報第二批PPP示范項目。
? 7月2日,國家發改委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貫徹落實《辦法》的重要意義和重點任務。
? 7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銀監會、國家鐵路局等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鼓勵和擴大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鐵路的實施意見》,指出吸引社會資本進入是深化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快鐵路建設的重要舉措。
? 9月25日,財政部下發《關于公布第二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的通知》,發布了第二批PPP示范項目名單,共206個,總投資金額6,589億元。此次公布的第二批PPP項目仍以公路、軌交等基礎設施,以及養老院、醫療設施、污水處理、教育設施、城市管廊等公用設施為主。其中,河南省PPP示范項目達41個,數量排在第一位,占比達到20%;其次是云南省,PPP示范項目為18個,排在第二位,占比為8.7%。
? 12月8日,財政部下發《關于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以獎代補政策的通知》,要求對中央財政PPP示范項目中的新建項目,財政部將在項目完成采購確定社會資本合作方后,按照項目投資規模給予一定獎勵。其中,投資規模3億元以下的項目獎勵300萬元,3億元(含3億元)至10億元的項目獎勵500萬元,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的項目獎勵800萬元。獎勵資金由財政部門統籌用于項目全生命周期過程中的各項財政支出,主要包括項目前期費用補助、運營補貼等。
? 12月18日,財政部印發《PPP物有所值評價指引(試行)》。
2016年
? 1月初,財政部對外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法》(征求意見稿),共七章59條,成為我國PPP領域的第一部對外發布并征求意見的法律。隨后,國家發改委發布了《中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法(草案征求意見稿)》,業內專家表示,特許經營法和PPP立法這兩部正在起草中的法律,許多內容重復交叉,還有不少意見相左。
? 2月22日,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聯合下發《關于推進交通運輸領域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通過引入市場機制,將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領域部分政府公共服務事項從“直接提供”轉為“購買服務”。購買內容包括公路服務事項、水路服務事項、運輸服務事項、事務管理事項等方面,將逐步交由社會力量承擔。
? 5月28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政策合力,積極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順利實施;同時要求完善合理的投資回報機制,著力提高PPP項目融資效率等七個方面的具體措施,進一步做好PPP相關工作。
? 6月12日,財政部、住建部、交通部、國土部、環保部、水利部等二十個部委聯合印發《關于組織開展第三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申報篩選工作的通知》,對開展第三批示范項目全流程進行了詳細介紹和規范。并附錄PPP示范項目的評審標準、申報PPP示范項目的材料清單和PPP示范項目申報清單。
? 6月21日,國務院下發《關于成立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16〕48號),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任組長,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財政部,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兼任辦公室主任。
? 6月27日,財政部、環保部聯合下發《關于申報水污染防治領域PPP推介項目的通知》,各省級財政、環保部門要把好項目質量關,確保項目設計符合財政部關于PPP相關規定。省級單位申報的推介項目數量不應超過10個,具體數量自行決定。申報項目需已納入PPP綜合信各息管理平臺管理。
? 6月29日,財政部、住建部聯合下發《關于申報市政公用領域PPP推介項目的通知》,各省級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把好項目質量關,確保項目設計符合財政部關于PPP相關規定。各省級單位申報的推介項目數量不應超過10個,具體數量自行決定。申報項目需已納入PPP綜合信息管理平臺管理。
? 7月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PPP模式推廣情況匯報。李克強當即明確要求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加快推進相關立法進程,以更好的法治環境更大激發社會投資活力。
? 8月10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切實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切實做好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推進工作。業內專家表示,《通知》印發,標志著我國推進PPP工作職責分工更加明確,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基礎設施領域PPP項目推進獲得國務院認可,接下來,在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6+1”個基礎設施領域的PPP項目推進有望加速。至此,國家發展改革委與財政部兩部門推進PPP工作職責分工得以明確,分領域牽頭負責工作機制正式建立。
? 10月11日,財政部下發《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切實踐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最新要求,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從政府供給向合作供給、從單一投入向多元投入、從短期平衡向中長期平衡轉變。特別是在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公共服務領域,項目一般有現金流,市場化程度較高,PPP模式運用較為廣泛,操作相對成熟,各地新建項目要“強制”應用PPP模式,中央財政將逐步減少并取消專項建設資金補助。
? 10月13日,財政部、環保部、交通部等二十部委聯合下發《關于聯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加快推動示范項目建設的通知》,確定北京市首都地區環線高速公路(通州—大興段)等516個項目作為第三批PPP示范項目,計劃總投資金額11,708億元。同時要求第一批示范項目應于2016年底前完成采購,第二批示范項目應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采購,逾期未完成采購的將調出示范項目名單;第三批示范項目原則上應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采購。
? 10月20日,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財政部門在PPP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工作要求。 此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能源、交通運輸、市政公用、農業、林業、水利、環境保護、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科技、文化、體育、醫療衛生、養老、旅游等公共服務領域開展的各類PPP項目。
? 10月24日,國家發改委印發《傳統基礎設施領域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工作導則》,本導則適用于在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傳統基礎設施領域采用PPP模式的項目。并指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主要包括特許經營和政府購買服務兩類。在項目融資及建設方面,指出PPP項目融資責任由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承擔,當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不應為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的融資提供擔保。
? 12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證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資產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級發展改革委于2017年2月17日前,推薦1-3個首批擬進行證券化融資的傳統基礎設施領域PPP項目,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證監會將共同努力,力爭盡快發行PPP項目證券化產品,并及時總結經驗、交流推廣。這是國務院有關部門首次正式啟動PPP項目資產證券化,對盤活PPP項目存量資產,提高PPP項目資產流動性,更好地吸引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建設,推動我國PPP模式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 12月30日,財政部印發了《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專家庫管理辦法》(下稱《辦法》),PPP專家庫實行開放申請制,專家申請具體條件如學歷、工作年限等也予以明確,入庫專家工作職責、義務也有了說明。
2017年
? 2月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對各自的市場參與人發布了《關于推進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通知》。《通知》稱,交易所成立PPP項目資產證券化工作小組,明確專人負責落實相應職責,對于符合條件的優質PPP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建立綠色通道,提升受理、評審和掛牌轉讓工作效率。《通知》還稱,項目申報階段實行即報即審,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反饋意見,管理人提交反饋回復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召開工作小組會議,明確是否符合掛牌要求。項目掛牌階段專人專崗負責,提升掛牌手續辦理效率。當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也發布《關于PPP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實施專人專崗備案的通知》,確定專項計劃管理人按照《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備案管理辦法》的要求,通過基金業協會備案管理系統以電子化方式報備PPP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備案網址為:。
? 2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務院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明確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包括政府投資條例(發展改革委起草),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證監會起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引入社會資本條例(法制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起草)等。這意味著我國首部PPP法將以《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引入社會資本條例》的形式出現。
? 3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意見》。《意見》從5個方面提出了37條具體可操作的政策措施。《意見》指出,進一步激發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社會領域投資活力,著力增加產品和服務供給,不斷優化質量水平,對于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挖掘社會領域投資潛力、保持投資穩定增長、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意見》提出,引導社會資本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參與醫療機構、養老服務機構、教育機構、文化設施、體育設施建設運營,開展PPP項目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