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應力是《JG 225-2007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是依據而制定的。
預應力金屬波紋管標準規定了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的分類與標記,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運輸、貯存和使用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以鍍鋅或不鍍鋅低碳鋼帶螺旋折疊咬口制成并用于后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構件中預留孔的。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716 碳素結構鋼冷軋鋼帶
GB/T2518 連續熱鍍鋅鋼板及鋼帶
本標準4.5、4.6為強制性條文,其余為推薦性條文。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JG/T3013-1994《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螺旋管》。
本標準與JG/T3013-1994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1.修改了材料要求;
2.金屬波紋管按剛度分為標準型和增強型,標準型與原標準基本相同,增強型系增加的內容;
3.增加了金屬波紋管的標記一節;
4.增加了金屬波紋管的折疊咬口的重疊寬度最小值;
5.修改了圓管和扁管的尺寸及公差要求;
6.增加了金屬波紋管的最小波紋高度要求;
7.增加了增強型金屬波紋管的徑向剛度要求;
8.修改了扁管徑向剛度試驗時的集中荷載值和均布荷載值;
9.修改了金屬波紋管徑向剛度試驗方法;
10.修改了金屬波紋管抗滲漏性能試件的長度及試驗方法;
11.取消了承受均布荷載后試件的抗滲漏性能試驗;
12.修改了產品出廠的質量保證文件要求;
13.完善了產品的運輸和貯存要求,增加了金屬波紋管的堆放高度限值;
14.增加了使用要求;
15.合并與調整了有關條文;
16.修改了一個附錄:附錄A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質量檢驗表,為資料性附錄;
17.增加了一個附錄:附錄B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選用表,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提出。
本標準由建設部建筑工程標準技術歸口單位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歸口。
本標準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負責起草,浙江省建筑科學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開封強力錨固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省宏橋預應力制造有限公司參加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東彬、代偉明、翟延波、李國柱、喬永利。
4.1 材料
用于制作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的鋼帶應為軟鋼帶,性能符合GB 716的規定;當采用鍍鋅鋼帶時,其雙面鍍鋅層重量不應小于60g/m2,性能應符合GB/T 2518的規定。鋼帶應附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鋼帶厚度宜根據金屬波紋管的直徑及剛度指標要求確定,不同直徑的標準型及增強型金屬波紋管的鋼帶厚度不應小于表1和表2 的規定。
4.2 外觀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外觀應清潔,內外表面應無銹蝕、油污、附著物、孔洞和不規則的褶皺,咬口吳開裂、脫扣。
4.3 構造
4.3.1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螺旋向宜為右旋。
4.3.2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折疊咬口的重疊部分寬度不應小于鋼帶厚度的8倍,且不應小于2.5mm。折疊咬口部分的剖面結構如圖1所示。
4.3.3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折疊咬口部分之間的凸起波紋頂部和根部應為圓弧過渡,不應有折角。 4.4 尺寸
4.4.1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的內徑尺寸及其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的規定。
4.4.2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扁管的內徑尺寸及其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的規定
4.4.3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的波紋高度hc。應根據管徑及徑向剛度要求確定,其波紋高度不應小于表5的規定。
4.4.4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外徑尺寸、長度及其允許偏差由供需雙方協議確定。
4.5 徑向剛度
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徑向剛度應符合表6規定
表6 金屬波紋管徑向剛度要求
4.6 抗滲漏性能
在規定的集中荷載作用后或在規定的彎曲情況下,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允許水泥漿泌水滲出,但不得滲出水泥漿。
本標準于1994年10月發布,本次為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