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燃燒分為燃燒和不燃燒兩種:
燃燒:是指燃料中所含有的全部可燃物質(碳、氫、硫等)在與氧化合后,只生成二氧化碳、水蒸氣和二氧化硫的燃燒。
不燃燒:按發生原因的不同,有化學不燃燒和機械不燃燒兩種。前者指在燃燒產物中尚殘存有一氧化碳、氫、甲烷等可燃物質;后者指一部分燃料在燃燒設備內未能參與燃燒,而以煤核、炭粒、油滴或積焦的形態出現。
導致不燃燒的原因:
1.氧氣不夠,氧氣或空氣供應不充分,不能滿足其燃燒的需要。比如碳燃燒生成一氧化碳。燃料與空氣配合不當(即過量空氣系數太小或太大)、燃料品種與燃料設備不相適應、燃燒塊煤時燃料在爐篦上分布不勻、燃燒煤粉時燃料在爐篦上分布不勻或煤粉與空氣(二次風)混合不好。
2.溫度低(液體燃料常因霧化質量欠佳而使燃燒溫度過低或過高、燃料在燃燒設備內停留的時間過于短暫等)。對于某些高能化學鍵來說,分解需要更高的溫度。有些化合物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分解溫度,這樣的情況下,溫度達不到更高的那個分解溫度,自然分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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