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
1.方案I和方案II均是獨立設置的消防應急廣播系統,未與普通廣播合用。
2.方案I適用于系統規模較大,需要使用多個廣播功率放大器的場合,例如超高層建筑或連體建筑等。方案中的傳輸線路,除選擇電纜外,也可以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選擇光纜采用數字廣播,線路應滿足阻燃或阻燃耐火要求。
3.方案I中,若每臺功率放大器只為一個廣播分區播音,則系統中的模塊可省略。
4.方案II是只設置一臺功率放大器的消防應急廣播系統,圖中虛線表示此方案中的模塊也可由消防聯動控制器直接控制,此時模塊數量應計入聯動控制器地址總數。
5.消防應急廣播系統的產品功能多樣,且音源、分區等功能可集成在一臺設備上實現,因此系統組成較為靈活。本頁只給出了簡單的示例,設計人員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結合相關產品功能進行系統設計。
6.模塊需由DC24V電源供電,圖中未表示。廣播分區控制器、廣播分配盤、分區控制盤等為同一類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