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指出的是,除了使用個人防護裝備外,還應考慮其他減少實驗過程中的個人損傷的方法:
· 使用危險性更小的化學試劑和設備取代危險性大的試劑和設備;
· 減小反應的規模;
· 將反應裝置和操作者隔開;
· 使用通風設備。
1皮膚和身體的防護個人保護裝置(PPE)應該視實驗的情況來選擇,使用前應確保其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如:手套上沒有針孔)。此類防護主要指起防護作用的穿戴。個人防護穿戴應該覆蓋所有可能沾染危險化學試劑的身體部分。
實驗服的作用是防止人身與污物、化學粉塵接觸,并將化學物質的噴濺或灑出造成的危害最小化。即便某些實驗中皮膚不會直接接觸危險化學試劑,仍需穿上實驗服以絕量減少皮膚在實驗室內的暴露。實驗服的袖口應該蓋過便服,并應常常清洗。假如實驗服被污染,應該立即脫掉,并且清洗受影響的皮膚表面。
實驗室內不應穿短褲、短裙和涼鞋。實驗室內只能穿不露腳趾的鞋。
某些特定的實驗,或使用某些特定化學物質或操作時,應該穿戴附加的。這些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致癌物,大量使用的腐蝕性化學試劑、氧化劑、有機試劑等。常見的附加防護穿戴包括圍裙、手套、防護面罩、鞋套、套袖、帽子等。
附加不應在實驗室外穿戴。
的選擇取決于:所需的保護程度,以及可能沾染化學物質的身體面積。
與基礎的實驗服相比,橡膠圍裙、涂覆塑料的工作服、鞋套和套袖可以提供更有效的保護,一旦受到污染,可以提供更長的緩沖時間來脫掉受污染的衣物。
入行高危化學試劑的實驗時,必須檢查實驗服的開口部位是否封好,必要時可以使用膠帶。
可以戴帽子來保護頭發和頭皮免受污染。
1.1手套使用危險化學試劑或可能觸碰危險化學試劑時,必須佩戴化學防護手套。手套的選擇取決于實驗中使用的化學試劑,可能碰到的危險,以及操作的方便性。每次使用前都要檢查手套的完整性。
薄層手套(exam-style gloves)是實驗室中的手套,每次使用后可以作為普通垃圾處理。強烈建議使用丁腈薄層手套。一般來說,丁腈手套比乳膠手套和塑膠(vinyl)手套的化學耐性都要好。不推薦使用乳膠手套,因其對很多化學物質的耐性不高,且輕易引起某些實驗者的過敏反應。
在有可能長時間接觸危險化學試劑時還應該使用可重復使用的厚手套(utility style reusable gloves)。此類手套在脫下前應該充分清洗,并應定期更換,更換頻率取決于使用的頻率和接觸的化學物質。
1.2眼部防護
在所有入行化學實驗或有化學物質濺出風險的場所,職工、學生和訪客都要入行眼部防護。根據化學物質的物理狀態、毒性不同,實驗人員須佩戴安全眼鏡或護目鏡。
安全眼鏡(safety glasses)是對眼部最基本的保障,入進實驗室至少須佩戴安全眼鏡。安全眼鏡可以有效地防止固體(粉塵和飛物)入進眼中,但不能有效的阻止飛濺向臉部的化學試劑入進眼中。
當使用大量化學試劑時,或化學試劑有可能飛濺進眼中時,需要佩戴護目鏡(goggles)。護目鏡在眼部周圍阻礙液體入進,可以防止飛濺液體入進眼睛。如有需要,可以佩戴帶防護面罩的護目鏡。使用高反應活性物質,入行加壓反應,或使用大量的腐蝕性、有毒或高溫化學試劑時,必須使用帶防護面罩的護目鏡。
1.3呼吸系統的防護通過通風系統和呼吸防護裝備可以控制可吸進性化學試劑的危險。
化學試劑的標簽和MSDS上有該物質的吸進危險性信息和通風要求。當存在潛在的吸進危險,或者化學試劑的標簽或MSDS上有如下警告時,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才能使用該試劑:
· “在足夠通風條件下使用”;
· “避免吸進蒸氣”;
· “在通風櫥內使用”;
· “提供局部通風”。
實驗室中,通風櫥是減少呼吸損害的最主要的手段。通風櫥可以確保蒸氣和氣體從中散逸,保護實驗者的呼吸區域免受污染;可以用于放置可能危害實驗者呼吸健康的設備和化學試劑;其玻璃門可以有效地阻礙火焰、飛物、化學試劑飛濺、小型內爆和爆炸。耶魯大學規定,玻璃門開啟時,通風櫥的氣流的面速度應為100 fpm(+/- 20%)(30.48m/min, ±20%)。
使用通風櫥時應注重保證所有化學試劑和設備都在通風櫥內,距離玻璃門至少6英寸(15厘米)。通風櫥不能用于長期存放化學試劑,通風櫥內放置的化學試劑越少越好。按照化學試劑的廠家或供給商的特殊說明決定實驗的通風狀況。建議一切使用揮發或高危險的化學試劑的實驗都在通風櫥中完成。但是,只使用微升量級危險化學試劑的反應可以在實驗臺上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