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傳遞動力用蝸輪蝸桿傳動方式的減速機(以下簡稱蝸輪蝸桿減速機)加載試驗的一般要求、試驗臺與測試裝置、加載試驗方法及數據處理等
本標準適用于蝸輪蝸桿減速機的產品定型及質量鑒定、樣機的整機加載性能試驗。被試的減速機的蝸桿轉速不超過1500r/min,蝸桿副嚙合的平均滑動速度不超過17m/s。
試驗臺及測試裝置
1.負載與轉速測量儀器
儀器儀表類型、規格、量程、酒精應與試驗要求相適應,測試項目為加載轉矩(功率)、轉速,測試誤差應不超過讀數的1%。優先采用轉矩轉速傳感器與轉矩轉速測量儀。應在被試減速器的輸入、輸出軸端各裝一臺傳感器,直接測量試樣(僅附加聯軸器)的輸入、輸出轉矩(功率)、轉速。
2.加載試驗臺
試驗臺的驅動與加載方式,應優先采用能耗教低的液壓或電加載的功率流封閉式。對試驗臺的主要要求:加載轉矩和轉速穩定,波動應不超過5%;運轉中根據要求能夠加載卸載,運轉平穩。
3.安裝調試
全部試驗裝置(不包括電控電源設備)應安裝在同一(或組合)平臺上,要求各部件找水平、對中,系統運轉靈活。行靜調零,調零后允許儀器轉矩顯示值多位讀數的前幾位均為零,末位數不大于4
脫開聯軸器,可測定試件5的空載轉矩。
4.溫度、噪聲、振動的測試儀器
減速器的油池溫度和軸承溫度的測試,應采用經質量部門鑒定合格、量程為150℃的半導體點溫計或數字式溫度計。
噪聲儀和測試方法應符合GB6404的規定。
振動測試儀器和測試方法應符合GB8543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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