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片段:
任何一種傳感器在裝配完后都必須按設計指標進行全面嚴格的性能鑒定。 使用一段時間后(中國計最法規定一般為1 年)或經過修理,也必須對主要枝 術指標進行校準試驗,以便確保傳感器的各項性能指標達到要求。
傳感器標定就是利用精度高一級的標準器具對傳感器迸行定度的過程,從 而確立傳傳感器輸出量和輸入量之閱的對應關系。同時也確定不同使用條件下 的誤差關系。
為了保證各種被測量值的一致性和準確性,很多國家都建立了一系列計量 器具(包括傳感器)檢定的組織、規程和管理辦法。 我國由國家計量局、中國 計量科學研究院和部、省、市計量部門以及一些企業的計量站進行制定和實施。 國家(1 989 年后由同家技術監管局)制定和發布了力值、長度、壓力、溫 度等一系列計量器具規程,并于1985 年9 月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工程測最中傳感器的標定,應在與其使用條件相似的環境下進行。為獲得高 的標定精度,應將傳感器及其配用的電纜(尤其像電容式、壓電式傳感器等)、 放大器等測試系統一起標定。根據系統的用途,輸入可以是靜態的也可以是動態 的。 因此傳感器的標定有靜態和動態標定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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